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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中心
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Logo標誌

健康中心工作職務

◎辦理校內傷病處理及緊急救護

◎學生視力保健、口腔衛生缺點矯治事項

◎辦理衛生保健宣導、保健工作及其設備事項

◎衛生保健資料統計、分析及彙報事項

◎辦理健康檢查及復診追蹤

◎協助辦理各項疫苗接種及造冊

◎辦理學生平安保險各項報表

◎辦理學校環境衛生及整潔教育事項

◎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之使用保管整補事項


猴痘防治工作手冊1120308

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


視力保健護眼方案公告

 主旨:「新北市學童護眼方案」自11211日起辦理,請各校轉知家長陪同學童逕至合約醫療院所,進行每年1次免費視力檢查,請查照。「新北市學童護眼方案」自112年1月1日起辦理,請各校轉知家長陪同學童逕至合約醫療院所,進行每年1次免費視力檢查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111213日新北衛健字第111235799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方案提供就讀或設籍本市之國小16年級學童及經幼兒園健康檢查疑似視力異常之中、大班學童。國小16年級學童家長可逕至合約醫療院所索取並填寫家長通知及同意書;幼兒園中、大班學童家長需持「疑似視力篩檢異常轉介單暨家長通知及同意書」後,即可進行每年1次免費視力檢查,更新資訊請至衛生局網站查詢(https://www.health.ntpc.gov.tw/basic/?node=19827)。

、若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衛生局聯絡窗口,吳先生:22577155分機1733

 

 


新北市永和區私立竹林小學牙齒照護須知(給家長)

各位家長:

一、考量學童成長速度之差異性,放寬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施

作年齡條件,由原69歲,修正為612歲。

二、考量兒童牙齒塗氟服務之區域資源差異及服務缺口,並鼓勵家長

攜帶兒童至院所施作,俾利醫事人員直接提供主要照顧者兒童口

腔保健衛教指導,爰擬差別給付方案,由原每案補助500元,修

正為6歲以下一般兒童社區巡迴服務每案補助450元,特殊兒童

(12歲以下之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、設籍原住民族地區、偏遠及

離島地區兒童)之社區巡迴服務每案補助600元;醫療院所執行

維持每案補助500元。

三、為推廣幼兒整合性健康照護包含定期口腔保健、疫苗接種及健兒

門診,俾利幼兒專責醫師了解兒童口腔保健時程並提供主要照顧

者相關資訊與轉介牙醫院所,修正「兒童牙醫塗氟服務對象資格

查核」,由原檢視健保卡,修正為檢視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

黃卡(「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」)。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於提 

供兒童塗氟保健服務前,確認該次檢查未被施作始得提供服務,   

並於黃卡填寫該次施作日期並加蓋院所戳章。612歲特殊兒童(

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、設籍原住民族地區、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)

若無留存兒童健康手冊,可至國民健康署網站:

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EBook.aspx?nodeid=1139

下載列印兒童健康手冊第4頁「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表」使

用。

四、為優化服務品質,兒童牙齒塗氟服務之氟濃度由原「至少8,500

ppm以上」修正為「至少22,600ppm以上」

        為維護兒童口腔保健權利,自11191日起至112131日止,為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須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宣導期,惠請協助加強宣導。另自11221日起,服務對象若未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,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不提供此服務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學務處健康中心啓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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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傳染病與防疫專題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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